|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农口学会: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实用科技推广力度,提高全县农民群众科技素质,加快农村科普工作进程。县科协、财政局共同制订了《神木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办法》,经县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我县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07年,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5万元,分别奖励5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5个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包括县级农口学会)和10名科普带头人。按照“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原则给予奖励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奖补金额为2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奖补金额为5000元。
二、推荐名额按照总体名额数量,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推荐一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一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一名科普带头人作为候选单位和个人参加评选
三、有关要求
1、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与“科普惠民‘三个一’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评选细则。
2、各乡镇、各部门应在分配的推荐名额内,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
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尽快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于2007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县科协和财政局。报送的申报材料要签章齐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本,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 4、申报推荐材料包括:⑴正式报送函;⑵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资料;⑶推荐工作简要总结和说明。推荐表详见附件2、3.4。
科协联系人:王秀兰
电话:8358998
财政局联系人:8332300
附件:1、神木县“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
3、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
4、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
神木县科学技术协会神木县财政局
2007年6月20日 |